一個縣級政府和所屬部門到底有多少項行政權力,具體常用的又有哪些?對許多人來說,這些都是相當陌生甚至“神秘”的,如今,大家就有這樣一個機會去瞭解這當中的每項內容。記者近日獲悉,浙江省富陽市已於3月7日起在網上公示“權力清單”,同時向社會公眾徵詢意見並接受公眾監督。這是迄今為止全國首份“曬出來”的縣級權力清單(3月10日《甘肅日報》)。
  既是全國“首次”,又涉及“權力”,因此浙江省富陽市的“權力清單”一經媒體曝光,就引發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註。社會各界的這種高度關註,背後顯然是有現實原因的。全國共有2800餘個縣級權力機關,如果具有破冰意義的浙江省富陽市“權力清單”能夠成為全國縣級政府的“慣例”,能夠成為影響全國的一股“風氣”,那麼它的價值和意義不言而喻。
  要說公佈“權力清單”的目的,不妨先看看公佈“權力清單”之後的效果。富陽市王女士日前去辦理房產證、土地證和地名門牌證等證件資料,結果表明,整個辦證的時間從一天減少到90分鐘;跑的窗口從以前四五個減少到一個;辦證所需的資料也比以前更加簡單。也就是說,實行“權力清單”制度改革以後,政府部門的工作效率大大提高了,百姓辦事的各項成本大大減小了。改革以後,政府的工作秩序井井有條,而企業和百姓從中獲益良多,這說明“權力清單”制度改革的必要性。
  在今年全國兩會《政府工作報告》中有這麼一段話:“進一步簡政放權,這是政府的自我革命……確需設置的行政審批事項,要建立權力清單制度,一律向社會公開。清單之外的,一律不得實施審批。”這也就是說,“權力清單”制度的最終目的,就是要從根源上解決當前行政審批制度的頑疾,為政府的行政權力套上“韁繩”,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,收斂政府的手,放活市場的手,補強社會的手,切實提高政府機關的行政效率,激活市場的活力。
  按照“清單之外無權力”的目標,政府掌握何種權力,這種權力又該如何運用,它的邊界到底在哪裡,當所有的這些都在“權力清單”上得到一一呈現,所謂權力的“灰色地帶”,以及個別部門和掌權之人權力尋租的機會和空間,將被大大的壓縮。當權力不敢“亂作為”而只能在法律和制度允許的軌道內運行,那麼它也就變得“無害化”,而更多地體現出其責任性與服務性的一面。  (原標題:評論:“權力清單”給權力套上制度韁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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